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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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郑州刘先生等9人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一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作出(2019)豫行终69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确认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