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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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一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2019)京0109行初7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永定镇人民政府所作的永政发[2019]30号《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