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6-04-15
阅读量:89
导读: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点项目。2026年,在“做地”模式下推进,“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城中村改造新模式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根据官方发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合法产权住宅最高可获得约1.1万元/平方米的补偿。由于早期方案与最新方案之间在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问题是:在“做地”模式下,被征收人能否获得高于早期方案的补偿标准?新旧政策差异如何影响被征收人的权益?

1、“做地”模式的内涵与政策背景
“做地”模式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创新,其核心是“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原则。2026年,“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新模式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迈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做地”模式下,政府主导征收和补偿工作,确保补偿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避免过去由开发商主导时因利益博弈导致补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做地”模式,由土地开发中心主导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更加规范、透明。这一模式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补偿标准的调整和提升更加有据可依。
2、被征收人争取更高补偿的路径分析
在“做地”模式下,被征收人争取更高补偿的路径包括:第一,关注补偿方案的适用范围。确认自身是否属于项目补偿方案的适用范围,避免被错误适用早期方案。第二,核对补偿标准是否全面适用。确认房屋价值补偿、征收奖励、临时安置费、搬迁奖励等项目是否均已适用最新标准。第三,确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是否完整。对于商铺、厂房等非住宅房屋,确认房屋补偿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项目是否均按方案执行。第四,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意见、听证等途径表达诉求。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了解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核对补偿标准的适用情况。如果发现自身适用的补偿标准低于最新方案,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按最新标准重新核算。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保障补偿权益的实务建议
对于项目中的被征收人而言,保障补偿权益应当注意以下要点:第一,确认适用的补偿方案是否为最新版本。第二,全面了解补偿项目的构成,确保各项补偿均按方案执行。第三,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组织听证。第四,对补偿结果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在“做地”模式下,被征收人有望获得高于早期方案的补偿标准。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合法产权住宅最高可获得约1.1万元/平方米的补偿,且补偿不再适用早期方案,表明新方案的补偿标准明显提升。被征收人应当积极了解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核对补偿标准的适用情况,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及时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确保自身权益在“做地”模式下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