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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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贾汪潘安湖街道唐庄村七组的村头大槐树下,聚了一圈人。老刘手里拿着那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眉头紧锁。公告上写着,七组有31亩地被征收,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刘算了算,自家那3亩地的补偿款,跟隔壁村去年征地的价比,少了一大截。“这标准合理吗?”老刘问。“我看悬,听说邻村比咱们高。”邻居老张接话。“那咱们怎么办?签字不签字?”老刘犯了难。
31亩地,关系到十几户人家的生计。补偿方案不合理,村民能怎么办?
1、异议权的法律基础:不只是“发发牢骚”
首先要明确:村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不是“闹事”,而是法定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贾汪区的公告也写明:“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
2、异议的路径:一步步怎么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各地实践,村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书面提意见(30日内)
在公告期(30天)内,提交实名书面意见。提交地址:贾汪区建设大厦南楼305室(电话:0516-68386168)。
书面意见要写清楚:对哪条有异议、为什么认为不合理、希望如何修改。最好附上相关证据,如邻村补偿标准、房屋装修发票等。
第二步:申请听证(过半数或政府认为有必要)
如果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即使未过半数,但部分村民认为不合理、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听证会上,村民可以当面陈述意见,与征收方对质。
香溪街道60余村拆迁安置争议中,正是通过听证程序,最终促使政府修订设计方案并增补15%的小户型房源。
第三步:申请协调(县级以上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协调是行政调解程序,由政府出面组织双方协商。如果协调成功,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协调不成,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申请裁决(上级政府)
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具有行政决定的性质,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步:起诉请求撤销征地批复(行政诉讼)
如果补偿方案的根源在于征地批复本身不合法,村民可以针对征地批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再29号《行政裁定书》确立:如果征地项目尚未获得批复,补偿方案本身对被征收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可以起诉请求撤销该方案。
3、唐庄村七组的策略:集体行动形成合力
唐庄村七组涉及31亩地、十几户人家,属于典型的“小群体”。集体行动比单打独斗更有效:
统一意见:几户人家先统一对补偿方案的异议点,避免各自为战。
联名书面意见:联名提交书面意见,比单户提交更有分量。公告明确要求“实名签名或盖章”。
推选代表:推选几名懂政策、善表达的代表,负责与政府沟通、参加听证会。
聘请专业帮助:如果争议较大,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帮助梳理证据、撰写文书、代理诉讼。
4、维权注意事项:别踩这些坑
不要错过期限:公告期30天,书面意见必须在此期限内提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不要暴力抗拆:暴力对抗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维权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不要签空白协议:任何协议都要看清条款再签,尤其是补偿金额、付款时间、安置房位置等关键内容。
不要轻信“走后门”:警惕那些号称“有关系能多赔”的中介,谨防上当受骗。
结语:唐庄村七组的那31亩地,种过麦子、种过玉米,养活了几代人。现在地要征收了,可日子还得继续。补偿方案不合理,不是签个字就完事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以后十几年、几十年生计的大事。老刘们要做的,不是忍气吞声签了字,也不是聚众闹事堵了路,而是在30天的窗口期里,拿起笔、联起名、提起申请,让政府听见他们的声音。征地拆迁,不应该是“我说了算”,而应该是“大家商量着办”。但愿唐庄村的31亩地,能换来一个让所有人都服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