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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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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农村拆迁案例:管委会不公开建设施工许可证?市政府责令限期公开!
作者:黄艳,李柳申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0-03-20 阅读量:2351

【事实概要】


西安市灞桥区某村的8位村民系秦汉大道改扩建项目征收对象。因补偿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周边却开始紧锣密鼓的动工,这些村民便向项目所在地的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秦汉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然而他们邮寄出去的申请材料虽被管委会签收,但此后便如同石沉大海,一个月过去,村民们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答复。


【办案经过】


对此,代理8村民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决定就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起草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由委托人提交给了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前述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7年6月22日向管委会作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其针对8村民的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不过,管委会对于市政府的前述通知亦没有给出积极回应,照旧“不作为”。


2017年7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在2017年7月3日前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材料,其未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故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没有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构成不作为”,责令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依法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标签: 陕西西安农村拆迁 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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