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11-23
阅读量:1934
什么是“合村并居”?
“合村并居”或者叫“合村并镇”,是近年来一些农村地区比较盛行的协议搬迁项目模式。作为新农村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一种手段,“合村并居”自然有其适用对象。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适合拿来“合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合村并居”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适宜列入“合村并居”范围的村(居)主要有如下类型:
1. 未列入城乡规划发展保留范围的;
2. 人口或区域面积规模过小的;
3. 受国家大型工程建设影响需要重新划设的;
4. 群众合并意愿强烈,共同提出“合村并居”申请的。
符合上述类型要求的村庄,才能进入到制定“合村并居”规划的步骤中。在规划、方案的制定中,要统筹考虑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负担的减轻、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们不难看出,能否“合村并居”关键在于群众的意愿。即便符合前述类型要求,如果村民就是不同意,那么合村并居也是不应当被启动的。那么,您所在的村庄符合“合村并居”的条件吗?您愿意“合村并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