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不批,能直接起诉村委会吗?
在咨询中,很多农民朋友都会询问我们一个问题:我的宅基地建房申请早就提交了,可村委会就是不予答复怎么办?好不容易答复了,却以各种理由告诉我审批没通过,遇到这种情况,农民朋友究竟该怎样寻求法律救济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查通过的行为是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中也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也就是说,在这类纠纷中,村委会是完全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
因此,农民朋友再遇到申请宅基地建房审批未果的情形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履行审批宅基地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