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10-24
阅读量:1899
在我国集资房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为拆迁房屋导致的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根据规定,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需要被按照,诸如若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为获得货币补偿金,那么就不需要支付安置费。
1、集资房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为拆迁房屋导致的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房屋、土地登记机构。
房屋、土地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在市政府确定的回迁安置区域内,根据拟建房屋套型和面积选择回迁安置用房。选房顺序如果相同,以搬迁验收号为准,并根据所选房屋套型,采用划片和单元立体切块的方式选房。
在我国集资房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集资房拆迁补偿要经过确定拆迁范围、控制户口迁入、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
在我国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在我国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由相关国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不明确包括以下情形:
1、产权不明。
2、产权人下落不明。
3、产权人死亡,无继承人继承,或继承人不明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不管是集资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都有可能会被拆迁。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不管属于哪种类型的房屋,只要政府并没有将房屋认定为违章、或者是超过一定期限的临时建筑,被拆迁方也并没有实施房屋扩建等的行为,那么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我国集资房拆迁补偿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