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10-24
阅读量:2342
在我国房屋拆迁一般需要诉讼复议前置。如果对于政府做出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会涉及到诉讼,也就是征地拆迁的需要复议前置的。
征地维权的方式有: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在我国房屋拆迁前是先安置再拆迁吗?
根据国家总的原则要求,在我国房屋拆迁是先安置再拆迁的。
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法定程序执行,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在我国房屋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房屋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建筑面积、性质、结构、房屋被拆除的时间证据等材料。
具体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我国房屋拆迁需要诉讼复议前置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