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11-04
阅读量:551
导读:若前期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需按政府补偿决定获取赔偿。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达成协议或产权不明确时,应申请市、县级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公示。补偿决定应公正合理,包含补偿协议所有事项。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政府部门应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对小于此标准的被征收人唯一住宅,按不低于该标准给予补偿。
1、拆迁协议无效怎么赔偿?
在此情况下,若前期的拆迁补偿协议宣告无效,您可能需依据政府所做出的补偿决定来获取相应赔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拆迁协议谁签字很重要吗?
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