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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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王天子律师代理的余先生、付先生诉浙江省慈溪市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督促村务公开法定职责一案,经宁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浙0226行初2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被告慈溪市某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提交的《督促村务公开申请书》所反映的村务公开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