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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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 王某某 诉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不服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豫15行初22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对原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