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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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王先生与山东省人民政府撤销征地批复一案,经复议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理,作出鲁政复决字[2022]18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山东省政府作出的《关于乐陵市2005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05]1394号)中关于xx村的征收程序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