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宋姣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1-07
阅读量:2041
由本所宋姣律师代理的蒋某、罗某等人诉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确认征收协议无效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作出(2019)湘11行终3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了征收协议无效的判决结果,驳回零陵区自然资源局的上诉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