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孟登高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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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诉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确认强拆违法一案,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闽0902行初54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吉巷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行政行为违法。吉巷乡人民政府上诉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闽09行终1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吉巷乡人民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