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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商丘市何先生等5人诉宁陵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一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豫14行初53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宁陵县人民政府2019年7月22日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并撤销被告商丘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23日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