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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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巩义市某农家饭店诉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豫01行初54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郑政(行复驳决)[2019]636号《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判令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