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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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李先生等二人诉河南省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一案,经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2023)豫 0702 行初 157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关于注销李X、李X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