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发文支持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有3大利好举措!
乡村民宿、客栈可是当下乡村旅游的热门选择。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释放了以下3方面利好举措,有志于开民宿增收致富的农民朋友可要看好了:
1.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民宿建设。
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
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
2.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民宿建设,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
3.拓展乡村民宿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形式支持乡村民宿建设和经营,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融资条件和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