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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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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疫”丨没有正规手续,可以在朋友圈销售正规口罩吗?
作者:陈福文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3-12 阅读量:3145

导读: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朋友圈内销售口罩的情况已屡见不鲜,但若卖家并没有没正规手续,那此种行为是否合法呢?看在明律师上线正义网法律答“疫”公益平台,为大家免费解答。

No.1

小毛: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朋友圈里卖口罩(口罩都是正品,有合格证),但是没有《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请问违法吗?(没有哄抬价格销售,只比疫情前均价上涨了1~2毛/每个口罩)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福文:

在没有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情况下在朋友圈销售口罩是违法的。

首先,您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此条规定将微商包括在电子商务法的规范范围内,微商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其次,从事无照经营的,将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您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依照本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现在,微商被查处比较少只是因为在社交网络上卖货不易被工商主管部门调查到。但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此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行政处罚。

问答内容来源:法律答“疫”平台

本平台是由检察日报正义网推出,汇聚了来自检察机关、律师业、高校的诸多法律专业志愿者,为受疫情影响的公众免费解答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难题的免费公益平台。截止3月11日12:00,在明律师的答疑回复已有45条被法律答“疫”平台采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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