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03-14
阅读量:127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死者生前尚未领取的征地补尝款算不算遗产?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相关阅读:拆迁的必经程序和步骤有哪些?
律师答:拆迁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这里主要说一下国有土地房屋的征拆程序,如下: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4)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
(5)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7)对补偿决定不履行,且既不提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诉讼期满后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