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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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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件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02-11 阅读量:1137

房屋征收拆迁流程


1)先由建设项目单位拿立项文件、规划文件方可启动征收程序。


2)再由政府进行审查,要求该项目要符合四个规划。如果该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征收范围的确定应该是符合确有必要原则(不征收会显著增加项目成本、影响公共利益等),是对公共利益的合理限制。


4)确定征收范围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常一年)。对未认定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5)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6)再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7)市县级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8)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或者征收范围内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9)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后,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0)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11)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2)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13)市县级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标签: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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