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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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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棚改安置都有哪些影响?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12-09 阅读量:565

导读:强势的征拆方利用信息优势、权力优势和利益优势,收走房子和土地停水断电、威逼利诱、利用家人停职施压等逼签现象在全国不少地方频繁上演拆迁后的补偿款总是跟不上房价上涨,换来的安置房总是存在各种问题。这些被征拆人在征拆中受到的损害才更应该值得被注意。

 

108号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重点提到了棚改非货币化安置问题。那么国家的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将要面临征地拆迁的人们,又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为何国务院提到了棚改非货币化安置这一问题。

 

近一两年房价的上涨是一大主因,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棚改等拆迁项目的启动,更是起到了直接的作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之前状态是库存有余、有效需求不足,并不是说人们不想买房,而是缺乏资金。

 

国家在该背景下出台“去库存”的相关政策,在棚改等拆迁项目中,鼓励货币化安置方式、且在棚改项目审批中给予绿色审批通道,开发银行等给予大量资金支持。

 

如此一来,拆迁的货币化安置方式,使得广大被拆迁户尤其是城中村、旧棚区等将原来跟生活不相匹配的房屋,换成直接的资金,从而可支撑自身购买商品房的需求。有效需求和需求能力的提升刺激了房价,导致房价迅速飙升。 

 

由此也带来了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等一系列问题。而会议提出的棚改项目非货币化安置就是为了要解决这一问题。今年7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房地产市场指出: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其实早在2023年下半年,国开行有关负责人即表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配合地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对于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支持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因地制宜确定棚改安置方式,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24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在今年后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尺子着重伸向了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地区,国庆开班第一天,国务院会议强调“棚改安置因地制宜,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调整安置政策,减少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此举意在平稳全国房地市场。

 

事实上,不论实物补偿还是货币安置,最重要的是征拆过程中被征拆人得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合法权益在是否受到侵害。这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本身。

 

拆迁律师提示:强势的征拆方利用信息优势、权力优势和利益优势,收走房子和土地停水断电、威逼利诱、利用家人停职施压等逼签现象在全国不少地方频繁上演拆迁后的补偿款总是跟不上房价上涨,换来的安置房总是存在各种问题。这些被征拆人在征拆中受到的损害才更应该值得被注意。

 

相比权益受害,被拆迁人维权的困难和时间及金钱成本却相对高昂,而这些被征拆人本不该承受,究其根本是征拆实施过程的违法违规和对以人为本核心原则的偏离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棚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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