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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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处时尚在施工建设中的违建,叫做“在施违建”。有一种观点认为,针对在施违建的拆除程序完全不同于已建成的违建,无需等待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起诉期限届满,乡镇街道就有权直接强制拆除。那么这种观点靠谱吗?
在明律师认为不靠谱。《行政强制法》第44条明文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大家注意,这一条可没有区分“违法的建筑物”是否正在施工建设或者尚未完工。因此,只要是查违建,就必须遵从第44条的规定,在复议和起诉期限均届满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强制拆除。对于在施违建,“速查”并从速制止不法建设行为没有错,但“速拆”可就违反法定程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