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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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征收补偿决定被强拆怎么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强制拆除房屋时,拆迁方并未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那么赔偿的基准又该如何确定呢?
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法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征收、征用财产,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强制拆除房屋时,如果既无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双方也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则此时被征收人房屋损失赔偿无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房屋产权得到充分赔偿的原则另行确定基准。
在具体的赔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
与拆迁方协商:被征收人可以与拆迁方协商,就房屋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要求拆迁方提供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相关文件,以便确定赔偿的基准。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房屋被强制拆除的照片、视频等,以证明拆迁方的违法行为。
申请行政赔偿: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拆迁方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向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在申请行政赔偿时,被征收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明、强制拆除决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