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09-21
阅读量:2121
一、发布征地通告
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在发布征地通告时,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充分考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将通知送达每一位相关权利人,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止日后出现纠纷。同时,在发布征地通告时,市、县国土资源局还应当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有关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具体内容,以便他们能够充分了解征地事宜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征询意见
在发布征地通告之后,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在征询意见的过程中,市、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应当充分听取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记录在案。
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对征地通告的内容有异议,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当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在听证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征地事宜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以便更好地达成共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调查
在征询意见后,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通过现场调查,可以进一步了解被征用土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地上附着物等。同时,通过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签字的方式,可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四、民主决策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这一步骤是确保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决议过程中,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就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达成更为公平和合理的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土地征收程序是涉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各方面的利益的重要过程。市、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应当充分尊重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步骤进行征收工作,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