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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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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政府龙水街道东龙湾庄三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征补公告〔2022〕8 号
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东龙湾庄三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莱西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龙水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东龙湾庄三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 1 拟用于山东体育学院青岛校区建设,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莱西市龙水街道办事处东龙湾庄三村土地, 位于北京东路南、七星河西。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13.7722 公顷,其中:
农用地 13.4315 公顷(水浇地 12.1890 公顷、旱地 0.1744
公顷、果园 0.3994 公顷、农村道路 0.5743 公顷、坑塘水面
0.0944 公顷)。
未利用地 0.3407 公顷(其他草地 0.3407 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
74 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
地位于莱西市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0 万元/公顷;其中: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 72 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 资源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东龙湾庄三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东龙湾庄三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 会保障补贴¥309.8745 万元。由莱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东龙湾庄三村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 5 日内(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东龙湾庄三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 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 30 日,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 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 的,视为放弃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