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在明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6-18
阅读量:2736
国家征地修公路是有补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而且给予的补偿要遵循“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