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在明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6-09
阅读量:1984
拆迁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征地拆迁,必须先与被拆迁农户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征地赔偿合同且赔偿金发放到位后,才能够安排拆迁工作。
虽然法律保护着广大征地农民的权益,但大家同样还是面临着一个问题,这征地合同该不该签?在什么情况下签呢?
这里大家需要注意了!不管是行政征地还是商用征地,都必须考虑农民的意愿,努力达成共识。不存在强拆的说法,任何情况下,拆迁农户签订合同都是自愿的。当地有关部门参与只是为了让过程更公平,绝非强制签约。要不要签合同,不用考虑合同是谁拟的,关键是看以下2点!
1、是否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
拆迁包含面很广,赔偿的项目也很多,项目直接影响金额。比如说主要的人员搬迁费、安置费、建筑及农作物赔偿等,还有一些辅助的停产损失赔偿、快速搬迁奖励金等。被拆迁方要仔细核对赔偿的项目及每个项目应赔金额和赔偿总额,如果与法定标准或者与之前协商好的赔偿标准不一致(或对赔偿金额不满意)的话,被拆迁方可以不签字,进行再度协商。
2、赔偿方式是否满意
就目前的赔偿方式来看,一般为置换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以及两种方式的结合使用。也就是说被拆迁方到底是选择要拆迁安置房还是选择要钱。在签订合同时,大家就要注意看赔偿方式这一项,如果协议中的方式自己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更换赔偿方式。
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应了,那时候有任何不满都很难变更协商了,因此在签订前大家一定要注意这2点。确有问题可以要求协商,但不能够无故不签,影响规划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