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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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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区房屋被拆迁后为什么不直接起诉,反而先申请信息公开?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12-02 阅读量:448

导读:需要申请哪些信息,怎么去申请,跟哪个部门去申请,被征收人应当依据自己的案情,听从律师的建议,而不是盲目的全都申请或者不申请。不做无用功也不能不做功,这其中的细节需要专业律师来给予指导。

 

拆迁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律师在接案后不赶紧复议或者起诉,而是先去申请信息公开?

 

其实信息公开在拆迁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大部分被征收人在委托时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律师不会贸然仅凭几份片面的资料就起诉,因为在诉讼中证据是最关键的。律师只有在全面了解拆迁信息后,才能把握整个案情,掌握案情的进展和方向。否则因证据不足或举证困难导致败诉的可能性非常的大,这是委托人和律师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因此,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1、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形式。

 

2、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其中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3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细化到拆迁工作中,需要公开的文件大致包括:

 

1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

 

3征地批文

 

4征地告知书以及征地报批相关材料

 

5一书四方案

 

6两公告(征地公告、征收补偿方案)

 

3、为什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有些被征收人说了,已经主动公开了,为什么还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申请?这主要是因为有些文件是有时效的,可能委托人在委托律师的时候,主动公开的信息已经被撤回了,律师在接受了委托后不一定能够看到这部分信息;此外,还有一些是需要依申请公开的。

 

因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文件并不全面或不够详细,除了这些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他需要反映征收情况的信息只能依申请公开例如: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报批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等

 

需要申请哪些信息,怎么去申请,跟哪个部门去申请,被征收人应当依据自己的案情,听从律师的建议,而不是盲目的全都申请或者不申请。不做无用功也不能不做功,这其中的细节需要专业律师来给予指导。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拆迁问题时需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少走弯路,在最短的时间,用最有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标签: 征地拆迁 浙江萧山区 房屋拆迁 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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