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11-13
阅读量:607
导读:关于“违建必拆”的房屋问题,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通过欺诈手段获批准建设的建筑。这类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拆除,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公众利益。
1、什么样的房屋属于违建是必拆的?
违章建筑,泛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未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许可条件而擅自开工建设的,以及通过欺诈手段蒙蔽审查机关获得批准进而占用土地进行新建、增建及改造的各类建筑物。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2、违建的标准是什么?
在此要着重指出,如果某个建筑工程尚未获取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其建设行为未能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颁布的条款要求,那么该建筑便被视为违章建筑。
关于违建的具体定义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未经任何申请,或者申请未得到批准的前提下,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完成建造的建筑,可判定为违建;其次,擅自变更已获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约定条款的建筑同样属于违建范围;再次,由于违规变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也是违法行为;此外,当临时建筑在建设完毕后,超过规定有效期且没有拆除的情况下,变成了永久性建筑时,也将被视为违建;最后,有些人竟通过伪造各种虚假资料及文件来欺瞒主管部门进而获取许可证,从而建成的建筑物自然也被归类为违建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