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征地新规:严禁“预征占地”
实践中,一些地方想要征收农民土地,就巧立名目以“预征地”的名义,把农民土地给占了。针对这种情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这种行为明令禁止。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征收、转用和供地审批手续。未经依法审批的,政府不能以任何名义控制农民的土地。就是说,要想征收农民的土地,就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定程序,一步一步推进,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不得“未批先占”,强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