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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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杨某等5人与吴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件,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9年10月15日分别作出(2019)粤08行初53号、54号、55号、56号、57号《行政判决书》,均判决限被告吴川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