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王小明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10-21
阅读量:2155
导读:据多家媒体日前报道,河南省周口市16日疑似发生拆迁户与街道办负责拆迁工作人员间的冲突,期间工作人员对在现场围观、拍视频并口头表达不满的村民拳脚相加,将一位拍照取证村民的手机夺走扔进了水沟里,甚至将黄土和稀泥直接塞进拆迁户的嘴里!目前村民已经报警,警方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中。
在明律师认为,目前的报道仅仅反映了被拆迁村民一方的声音,政府方面并未作出任何回应,故此我们尚不能简单地认定这起冲突系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逼迁行为。
但若媒体报道中村民提供的现场视频、截图及其描述的情况属实,则涉案拆迁项目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先搬迁后补偿,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报道中指出“现在已经口头通知好几次,让我们搬迁,说把证件材料交给拆迁办,让先搬迁,房子拆了以后再评估,就是先搬迁,后面再说补偿,现在征地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也不说……”
二是存在涉嫌违法的严重逼迁行为。报道中村民提及涉案拆迁项目存在砸电表箱、封路等情形,以及令人发指的对被拆迁村民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
而根据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之规定:
要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三是村民对涉案项目的补偿标准、方案存有较多不同意见,但显然拆迁方没有做好充分及时的沟通、协商工作。
报道中总结概括了村民对当前拆迁行为的诸多质疑和不满,包括项目性质不明确,补偿标准“内外有别”“男女有别”,房屋补偿价格远低于周边商品房价格等等。
当然,或许并不是所有的质疑、不满都能从法律层面站得住脚,但其存在本身就足以表明拆迁方此前的工作做得不细, 没有很好的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宣传和说明。
前述《通知》中指出,要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
而从报道中看,当地在村民尚对所谓“棚户区改造”存在众多疑问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忙着拆除房屋和逼迁了,我们不禁要问:拆除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获得了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呢?
在明律师最后要强调的是,类似“抢夺、砸毁手机”“塞黄土泥巴”等做法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后果严重的将可能触犯《刑法》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政府在拆迁工作中务必文明有礼,切勿以野蛮、粗暴的作风来试图彰显其所谓的“权威性”,这样的做法只会令行政法治为之蒙羞,令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