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正定县人民政府
来源:正定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04-26
阅读量:6035
正定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城铺镇东白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正定县2020年度第八批次建设川地I 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新城大街以东、怀丙路以南、赵普大街以西、守洲路以北的土地。依照城侦规 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 8886公顷,其中农用地0. 8886公顷(其中耕 地0.8640公顷,农村道路0.0246)。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规定,本 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V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青苗、 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裝用,由乡镇政府依法组织评估并落实支付。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132号)和《河 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 缴纳社保费45.985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乡(镇)政府组织安排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正定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