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1-07
阅读量:6293
导读:很多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强拆后都想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然而,委托律师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讲可能难以负担。但是不委托律师的话,由于被征收人自己欠缺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盲目的启动法律程序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值得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日前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遭恶意违法强制搬迁、严重损害被征地人合法权益情形的,被征收人“民告官”的律师费可以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
房屋面临征收拆迁时,很多被征收人都会因为对征收补偿政策不满意而拒绝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时,征收部门往往会打着“危险房屋排危”或“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合法”的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被征收人第一时间会想到,聘请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自己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合法的权益。但面对客观上并不高昂的律师费,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选择不走法律程序,而寄希望于看上去比较“省钱”的信访等渠道。
值得所有被征收人高兴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期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中指出:既无征收决定,又无补偿决定时,房屋遭遇违法强拆的,无过错的被征收人可以主张其支出的律师费由实施违法强拆的征收部门承担。
这对于所有的被征收人来讲都是一个好消息,它标志着被征收人有望“零成本”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来看最高法是如何表述这一问题的:
《最高法三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九、违法强制拆除案件如何确定被告、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三)对实施违法强拆造成具体损失的赔偿
“违法强拆的赔偿应体现一定惩戒性,确保被征地农户等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可以获得的征地补偿。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合理确定房屋等的评估时点,并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既无征收决定又无补偿决定而恶意违法强制搬迁、严重损害被征地人合法权益情形的,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判决赔偿被征地农户等合法财产损失和相应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以外,还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提出的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违法强拆申请行政赔偿时,申请合理的律师费用在此之前是缺乏充分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给出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给这一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崭新的思路。故此,遭遇违法强拆的被征收人切莫再单纯因为律师费而放弃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