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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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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的200余万腾退补偿款要退回?“官告民”遭裁定驳回!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5-06-11 阅读量:502

装进兜里四五年的200余万元腾退补偿款竟要退回去?这不是在说梦话,镇政府可真朝着这个方向干了。

在本所宋姣、蔺夏露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马先生于2018年10月与镇政府签订《腾退补偿协议》,约定可在配合拆除房屋后得到各种补助、奖励金共计279万余元。镇政府随后分两批支付了223万余元,却迟迟不肯支付最后一笔补偿款。

岂料就在马先生准备诉讼索要余下的补偿款时,镇政府却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一纸诉状将马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当年所签的补偿协议无效,并责令马先生退还已领取的巨额补偿款。还没容咱“民告官”,人家已经“官告民”了!

宋姣、蔺夏露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涉案腾退补偿协议并非一般的民事合同,而是镇政府当年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所签订的行政协议。如今镇政府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显然是找错了门,法院应当对该案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显然属于历史遗留原因形成,马先生已被拆除的房屋虽曾被下行政处罚,但却并未实际执行。且马先生系依据向村委会足额缴纳承包费占用涉案土地从事经营,租赁状态持续时间跨度较长,存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政策因素,故本案不宜由法院作出处理。

最终,镇政府来势汹汹的“官告民”遭驳回起诉,马先生已经到手的巨额补偿款在在明律师的护航下也依旧稳稳地装在兜里。究竟什么才是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镇政府可真得认真去思考和回答一下了。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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