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5-01-07
阅读量:438
导读:拆迁中只有双方签署拆迁协议,就表示对拆迁事宜进行认可,补偿及后续事宜也要按照拆迁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并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会有因签署协议后拆迁方拒不履行的,也有已经签署的协议因各种原因双方并不认可的。
拆迁中只有双方签署拆迁协议,就表示对拆迁事宜进行认可,补偿及后续事宜也要按照拆迁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并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会有因签署协议后拆迁方拒不履行的,也有已经签署的协议因各种原因双方并不认可的。
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的判定方法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无效的。
2、拆迁方与被拆迁房屋无关联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4、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5、被拆迁人的代理人超越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6、拆迁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7、拆迁当事人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民法通则》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的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使他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所订立的拆迁协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应当确认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