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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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74岁的退休教师付某某因从某矿企手中领取了110万元的“迁坟(占地)费”,而在一年多以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告发,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媒体报道,其辩护律师始终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目前案件正在发回重审中。
这类先支付巨额补偿,后“翻脸不认账”“秋后算账”的做法实践中可并不鲜见,咱被拆迁人不得不多留个心眼提防着点儿。敲诈勒索只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被拆迁人都是因为房屋被拆、土地被占甚至本案中的祖坟被迁而遭受了实际损失,获取补偿利益那是天经地义的,这怎么能叫敲诈勒索呢?
明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平等协商下来的补偿,给完了又告诉被敲诈勒索了,理由就是付xx针对该矿企涉嫌违法占地等向有关部门举报,且通过网络渠道反映了。但这不都是咱老百姓应当享有的权利么?如果这都算敲诈勒索,谁还敢去依法救济权利?干脆你拆迁方给多少我们老百姓拿多少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