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12-26
阅读量:2352
导读:在我国,承租人租用商铺或住房后,自己出资装修,如遇拆迁有协议约定按约定履行;协议没有具体约定拆迁时装修补偿的归属,理应补偿给实际装修出资人,原因是政府拆迁以补偿实际受损人为基本原则。
遇到拆迁,补偿到底有没有承租人的份?承租人是否可以主张对于承租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呢?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一块,又该如何争呢?
合同约定“拆迁时,无条件搬走”。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府、开发商拆迁,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搬走,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这样的合同条款是不是很熟悉?许多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都会出现类似这样的条款,看似不起眼的一个条款常常被承租方忽略。
结果,遇到拆迁时,出租方就拿这个条款说事,要求承租方立即搬离并且不享有任何补偿。认定“无条件”就是任何补偿都没有。承租人认为这样的条款是“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合法利益。
这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难道就真如出租方所说,承租方任何补偿都拿不到吗?
租赁房屋通常是两种:
1、租赁商铺用作经营使用。
2、租赁住宅供居住使用。
遇到拆迁时,承租方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一款中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总结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有:装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设备折旧费、职工安置费、补助和奖励等。
承租人租用商铺或住房后,自己出资装修,如遇拆迁有协议约定按约定履行;协议没有具体约定拆迁时装修补偿的归属,理应补偿给实际装修出资人,原因是政府拆迁以补偿实际受损人为基本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考虑给承租人:租用商用房屋时,承租人有合法的经营手续且在承租期限内,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补偿给实际损失方即承租人。
2018年6月开始实施的最新《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
第四条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用途为非住宅或有关部门认定用途为非住宅的。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的。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有纳税凭证和近半年纳税记录的。
4、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骗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法予以追回。
可以明确的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要的条件有三条: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税务登记等。这些都是跟实际经营者息息相关的。因此,只有实际经营具备这样的材料,该补偿理才应由实际经营者获得。
搬迁的补偿,同样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补偿,应当有实际产生搬迁花费的一方获。因此租赁商铺还是住宅的租户,拆迁时搬迁补偿也是可以争取的。
合同中的“无条件”不等于“无补偿”。
文章开头提到的“无条件”就等于无补偿吗?不是。
“无条件”是笼统的一个词语,并没有具体约定拆迁补偿如何分配,也没有明确承租方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政府行政行为征收房屋,搬走是必然,但是遇到这样的协议条款同样是可以获得应得的补偿。
不要被这样的“霸王条款”所吓倒。如果相关补偿已经补偿给出租人,承租人有权向出租方要求支付。出租方也可以直接跟征收方协商相关补偿事宜。“无条件”不是“无补偿”,承租人要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利益,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在我国遇到拆迁,房东让承租人无条件搬走,还能获得补偿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