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3-06-28
阅读量:3775
户口迁走后,土地征收是没有补偿款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限定,土地补偿费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等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花费时,其所有集体组织成员都完全平等地享有土地征用赔偿花费分配的权利。
由此可见,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时,拥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资格,是享有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惟一要求。
但是,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也可以有补偿,比如,虽然当事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但是如果农村的宅基地上还有房子的话,该房子可以作为宅基地的附作物得到赔偿;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被收回,则不能够获取补偿。
如果村民是在土地确权之前将户口迁出去的,按照规定村民将户口迁出去之后所承包的土地应该主动交还给集体,此时村集体会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没有主动上交也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因此家里土地被征收时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是如果土地上有房子且完好还是会获得一定的补偿。
如果是在土地确权以后将户口迁出去的,在选择进城落户退出土地时,就可以拿到一笔适当的补偿,那么家里的土地被征收就不能获得征地补偿了;若是户口迁出去了以后没有选择退出土地的,因为有了土地确权证书,所以凭借此证书也是可以享受到同村村民一样的征地补偿。
土地确权之后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这种情况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了进城落户退出土地获得补偿,退出土地之后,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了,农民则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没有退出土地,这一部分农民经过土地确权有相关的土地权益证明,则能够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到征地补偿。
例外情况:
1.结婚到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妇女,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被征收,户籍未迁出的,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资格;
2.上学、服兵役,虽将户口迁出,但国家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之前,仍为原集体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被征收的,享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资格;
3.村民服刑的,仍然是该农村集体的成员,享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