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网络整理
来源:网络整理
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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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北京拆迁律师温馨提示:拆迁时都有公告先公示的,要是公告都没有的可以到拆迁部门去询问这个情况是否属实。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