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在明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6-11
阅读量:2259
农村房屋拆迁时有物品损毁,如果是对方过错可以要求对方照价赔偿。尤其是在遇到强拆迁时,征收方为了尽快推到房子,往往不会把房内东西取出在进行拆除,而是直接与房子一起损毁,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是可以要求征收方对屋内财物进行赔偿。依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已经造成相关物品毁损或者灭失,致使赔偿请求人举证困难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只承担初步证明责任。
可以对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被损毁物的价值。
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将会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拆迁中损毁财物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被拆迁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提高维权意识,积极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