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2-1099

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相关推荐

首席拆迁律师

杨在明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曾被检察日报社原《方圆律政》杂志封面文章评价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

相关搜索词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以棚户区改造为名拆迁该怎么办
作者:在明律师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5-20 阅读量:2191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以棚户区改造为名拆迁该怎么办?


相较于城镇,农村棚改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其中最麻烦的一点在于,我们无法通过“棚户区改造”这一名义来确定涉案项目的具体法律性质。简单地讲,农民朋友需要区分你所遇到的项目是征收还是非征收。


对于名为“棚户区改造”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要重点审查其是否履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报批程序,是否保障了农村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若涉案项目连省政府的征地批复都没能获取就开始谈判甚至施工,那么其属于“未批先征”“少批多征”的可能性就会客观存在,涉嫌土地违法。


棚户区改造


遇到这类项目,由于其确系地方政府所主导、负责的拆迁项目,尽管有些“名不对题”,但仍需在法律框架内严格执行,故村民的合法权益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依法救济的渠道也是比较清晰的。而对于非征收的“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类项目,大家要加强对补偿安置方案的研读力度。


若发现其中内容明显较征收项目的标准偏低,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就一定不要配合签任何字,更不要轻易交出土地、房屋。须知,非征收项目不具有行政强制性,拆迁方一般多为开发商等民事主体或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参与与否全凭自愿,任何人无权强迫其签字、搬迁。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被拆迁人切勿听信拆迁方的宣传自行动手拆除房屋。“自拆”否定了“强拆”的存在,被拆迁人将因此而丧失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重要救济途径,等于是自摆乌龙,后果不堪设想。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旧村改造 农村拆迁
你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到底能获得多少?填写
表单律师一对一免费帮你分析
您是否遇到如下问题,农村宅基地、棚户区改造、企业、厂房、商铺、养殖场等遇到征收关停
不知道有哪些具体补偿,采取哪些评估方法?

2019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房屋征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具体的补偿金额,您可以输入详细情况或者直接跟我们
电话联系,我们尽量第一时间免费解答!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