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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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昌平区回龙观街道龙域中心西侧响起,一排排被标记为“无证”的商铺应声倒下。飞扬的尘土背后,是店主们茫然而焦虑的面孔:“我们投进去的钱怎么办?”“每天开门挣的辛苦钱,说没就没了?”拆违,作为城市治理的刚性手段,其正当性毋庸置疑。然而,当铁腕治理遭遇底层生计的脆弱现实,一个尖锐的法律与社会问题随之浮现:这些无证商铺经营者的营业损失,究竟能否、又应否获得法律上的补偿?
1、法律之墙:无证建筑与营业损失补偿的“绝缘”地带
无证商铺,在法律语境下,通常指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即“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建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且“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无证”的根源性困境:商铺本身作为违法建筑的物理载体,其存在即缺乏合法根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原则,物权的设立需依法进行,违法建筑无法产生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附着于违法建筑之上的“经营活动”及其预期收益(营业损失),自然难以被法律承认为应受保护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类似案件的裁判要旨中明确指出:“违法建设人对违法建筑不享有合法财产权益,故因拆除违法建筑造成的相关损失,原则上不予行政赔偿或补偿。”
国家赔偿的严苛门槛:《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确立了行政赔偿的核心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拆违行为本身系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常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只要程序合法,即不构成“违法行使职权”。
同时,如前所述,无证经营者的营业损失因附着于违法建筑,其“合法权益”属性存疑。因此,通过国家赔偿途径寻求营业损失补偿,几无可能。在(2020)京01行终555号案件中,法院即认为当事人主张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因其经营场所本身即属违法建设。
2、现实之痛:夹缝中的经营者与模糊的“灰色”责任
法律层面的“绝缘”并不意味着现实矛盾的消失。龙域中心西侧的无证商铺经营者,其构成与处境往往复杂:
被动卷入的经营者:许多经营者并非违建的直接建造者,而是向“房东”(可能是违建的实际建造或控制人)租用场地。他们可能对建筑的合法性瑕疵毫不知情,或轻信了出租方的承诺。投入装修、备货、积累客户,正当经营期盼收益时,却因建筑本身违法而瞬间归零。这种打击对小微经营者尤为致命。虽然从法律逻辑上,其损失可尝试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向出租方(房东)追偿,但现实中房东往往缺乏偿付能力或早已“消失”,维权之路荆棘密布。
程序正义的考量与潜在缝隙:即便建筑定性为违法且原则上不予补偿,拆除程序的合法性仍至关重要。《行政强制法》第四章对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求,如事先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告知救济途径等。若行政机关在拆违过程中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如未依法公告、未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并因此直接导致经营者可搬迁物品、设备等合法财产的毁损或无法及时转移,造成额外扩大损失,则此部分损失可能符合国家赔偿条件。
然而,这种赔偿指向的是程序违法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被砸毁的冰箱、未及搬走的货物),而非抽象的、预期的“营业损失”。在(2019)最高法行赔申247号裁定书中,最高法院虽未支持停产停业损失赔偿,但强调了程序正当的重要性。
3、政策与人道的微光:超越法律的“补偿”可能
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之外,实践中偶尔可见地方政府基于维护稳定、体恤民生或特定历史背景考量,出台一些带有“补助”、“帮扶”性质的临时性政策:
人道关怀性补助:对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或经营时间较长、形成一定历史事实的无证经营者,地方政府可能在拆违后,通过民政、街道等渠道,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或协助提供就业信息、过渡摊位等,但这属于行政裁量范围内的关怀措施,非法律义务,无统一标准和强制性。
特定区域政策:在大型项目推进或特定历史遗留问题区域整治中,有时会配套出台针对搬迁经营者的专项帮扶方案(如北京一些大型批发市场疏解中曾有类似做法)。但回龙观龙域中心西侧这类零散无证商铺点,能否适用此类政策,具有极大不确定性。
“拆违”与“拆迁”的界限混淆:社会公众甚至部分经营者常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征收合法建筑进行拆迁”混为一谈。后者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包含对合法经营者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种混淆导致了对拆违补偿的不合理期待。必须清晰区分:拆违是对违法状态的纠正,无补偿是原则;拆迁是对合法财产的征收,依法补偿是必须。
结语:在规则与情理间寻求更优解
龙域中心西侧倒下的无证商铺,其经营者的营业损失在法律冰冷的逻辑面前,确实难以找到坚实的补偿请求权基础。违法性阻断了权益保护的通道,这是法治原则下维护规划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代价。然而,法律规则的刚性不应全然遮蔽现实的痛感与治理的智慧。
对于龙域中心西侧那些因信息不对称或历史原因被动陷入“无证”困境的经营者,其付出的努力与承受的代价值得社会给予更细致的体察。即使法律无法强制补偿,政府的治理行为仍应渗透人文温度——通过更前置、更透明的普法宣传,让潜在经营者清晰认知风险;通过更规范、更充分的拆违程序保障,避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通过积极引导和帮扶措施,为受影响的经营者寻找新出路。对于确实存在过错的出租方,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经营者固定证据,畅通民事追偿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