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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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吗?2024年镇政府拿出来让咱老百姓签字的补偿协议,镇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单价竟然只有294元/平方米,占用的国有土地也没值钱到哪儿去——327元/平方米。全算上70多平米的有证房屋,一共只给11万余元的货币补偿!这可是2024年啊!
原来啊,涉案拆迁项目启动于2008年,镇政府是按10多年前的“市场价格”算出来的上述补偿,人家说了,当年隔壁邻居们都是这么补的,可是一点儿没少算。镇政府甚至在答辩中称“事实终归是事实,它难以雄辩”,本案原告为谋取不当利益失去了诚信,违背客观事实,行为有悖于法律的规定,法院可要公正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被告单位的合法权利啊!
镇政府在当了被告后的这番说辞实在是令人无语,总感觉咱老百姓“民告官”一回这罪过可太大了,镇政府也着实太委屈了。
可彭诚律师团队了解到的本案真正的事实却是,当年房屋拆迁时委托人丁先生因故未在家,镇政府便和其弟弟签订了补偿协议。多年后丁先生回来了,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弟弟给签协议了,诉至法院将所签的协议确认无效。此后,丁先生向镇政府申请履行补偿职责,镇政府拿出的补偿协议就前面这么个标准——和2008年完全一样,而此时已经是2024年了!
不过大家要相信的是,法院的判决当然是公正的,镇政府怎样在答辩中“抒情”都不会影响其怠于履行补偿职责的事实判定。法院经审理认定镇政府欲以2008年8月的补偿标准对原告进行补偿,且仅提供货币补偿方式对原告显失公平,损害了原告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一审判令被告镇政府在重新委托评估后按当下的市场价格对原告丁先生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书,依法保障丁先生的补偿方式选择权。这可当真是“事实胜于雄辩”,被告庭审中的那一番对咱老百姓的严词指控最终只能是沦为笑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