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指南
Guides for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https://www.fangwuzhengshou.com/
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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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允诺案件相对复杂,在实践中并不直接体现行政允诺字眼,需要结合行政机关制发的内容分析是否属于行政允诺,司法审查中也需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符合行政允诺设定的条件,行政允诺内容是否合法与可行,行政机关是否存在随意解释等问题。
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采用物质奖励等方式作出承诺,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作出给予购房补贴、落户优惠等承诺,这类行为在行政法领域属于行政允诺。
那么何为行政允诺,如何运用行政允诺制度维护合法权益呢?
案情简介:
行政允诺是行政案由规定中确定的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中将行政允诺列为具体行政行为之一。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法发〔2020〕44号)中将行政允诺列为二级案由,并在该案由之下确定三级案由:兑现奖金、兑现优惠。
何为行政允诺?
行政允诺目前在行政法律规定中尚无明确定义,但司法实践中已作出界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行申8181号崔龙书诉丰县人民政府行政允诺一案中明确:
行政允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作出的当行政相对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即给予其利益回报的意思表示行为。
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在自身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单方的授益性的行为。
行政主体不仅要遵守法定义务,还当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做出了符合行政允诺事项的行为时,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即成立具体的行政允诺法律关系,行政主体还应按照其承诺的内容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
诚信原则是行政允诺义务的客观基础,只要有承诺内容的产生,行政主体就要为社会公众因承诺的信任产生责任,并对此承诺负有法定履行义务,否则即构成不作为。
拆迁律师分析:
行政机关一般在其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会议纪要中设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特定行为时给予相应回报。
当行政相对人满足该条件时,双方构成行政允诺法律关系,此时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兑现承诺内容,行政机关不兑现的,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允诺义务,如因其未履行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需注意的是:行政允诺案件相对复杂,在实践中并不直接体现行政允诺字眼,需要结合行政机关制发的内容分析是否属于行政允诺,司法审查中也需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符合行政允诺设定的条件,行政允诺内容是否合法与可行,行政机关是否存在随意解释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