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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指南
原地回迁和就近安置是一回事嘛?能要求原地回迁吗?
答:原地回迁是指在被征收房屋拆除后,在原址重新规划、建房,并且调换给被征收人的一种安置形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当前,受到征收目的、征收成本、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可以实现原地回迁的征收项目已经很少了。征收方可能无法再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以就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产权等不合理之处向征收方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