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Press Release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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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康某某诉周口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纠纷申诉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行终2844号行政裁定,经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0日作出(2019)最高法行申85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